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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日活动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9-23 [来源]:太阳成集团tyc122cc [浏览次数]:

为加强太阳成集团tyc122cc党员经常性教育,结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太阳成集团tyc122cc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指党日(又称党员活动日),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通过定期开展主题鲜明、规范有序的党内政治生活,把全院各级党组织锻造成为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全院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实的思想政治保证。

二、活动时间及主题

党日活动具体时间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每月一次。要保证党日活动时间,一般每月的第一周确定主题,第二周进行策划,第三周实施召开,第四周做出美篇,任何环节不能随意取消。“主题党日”要突出政治功能,要围绕增强党性、提高素质,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设计党日主题,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

主题党日活动内容要与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相同,还可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学院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重大问题确定活动内容。主题党日活动内容要突出思想性、教育性,针对性,形式要有创造性、灵活性。根据活动内容确定活动形式,具体内容和活动形式有:

(一)组织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及党内制度规定等。开展理想、信念、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开展集体主义、爱国主义道德教育;组织党员通过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制等形式,积极开展各项实践活动;根据不同时期党建工作的需要和要求开展教育活动。传达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报告、指示、决定等文件。

开展组织生活。把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与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双重组织生活、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思想汇报等组织生活结合起来。

开展社会活动。如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义务劳动、联系服务困难群众、接待来访等,不断密切党群关系,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集中交纳党费。主题党日活动结束前,全体党员集中交纳当月党费,履行党员义务,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开一次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开展文体活动。利用主题党日组织开展一些具有特殊意义,主题鲜明的文体活动,寓教于乐,调动广大师生党员参与党日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其它需要开展的活动等。

四、活动组织实施及要求

主题党日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除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外,其他正式党员、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本支部的党员活动。临时不能参加党日活动的,要履行请假手续;长期在外不能参加党日活动的党员,党支部要加强同他们的联系,要求他们每半年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流动党员凭《流动党员活动证》按时参加党日活动;长期不能参加党日活动的应向所在支部提出申请,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方可不参加党日活动,对无故不参加党日活动的党员,要进行思想教育和帮助,经教育不改的,按照相关党的纪律进行处理。视党日活动内容,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参加。每次活动要保持95%以上的党员参与。党员在年度内三次无故不参加党日活动的,年终评议定为不合格党员。

各级党组织要把“主题党日”制度作为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的有效途径,作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牢牢抓在手上,切实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