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从严从实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大力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主要内容
“三会一课”中的“三会”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必要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可以列席会议。主要内容是: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2.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或处分等问题;
4.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6.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主要内容是: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结合实际研究支部建设工作,讨论通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研究评估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并提出改进措施;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6.分析支部党员状况,制定党员教育管理考核措施;
7.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8.讨论支部其他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
9.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会议应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会议由党小组组长主持,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主要内容是:
1.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2.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3.学习国家法律、法规;
4.学习上级党委的决议;
5.党员汇报交流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6.围绕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7.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完成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式,一般每半年安排一次,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主要内容是: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教育;
3.国内外形势教育;
4.党章、党规、党纪、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教育;
5.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等。
由组织委员负责认真制定党课计划,建立党课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所有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应隶属于一个党支部和党小组。学院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措施,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提高质量,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二)干部带头。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履行会议决议。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制度。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要进行教育,教育不改的,应视为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三)精心准备。“三会一课”实施前,要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围绕中心,找准结合点,提高针对性;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明确会议主持人和会议议程;要注重协调疏通,解惑释疑,集中大家智慧,争取最佳效果。
(四)发扬民主。“三会一课”实施过程中,与会党员要畅所欲言,群策群力,充分发扬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尊重大多数同志的意见。“三会一课”结束之后,支部党员要分工负责,齐心协力,认真抓好决议的贯彻落实。
(五)注重效果。党员大会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才能召开(如果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要建立“三会一课”专用记录本,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会议内容。参会人员要有亲自签名,对缺席人员要写明原因。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党支部书记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直接责任人,党支部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具体责任人。要提前将“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事项通知每个参加者,坚决克服“走形式、摆样子、走过场”的做法。对因病长期休养等特殊情况的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确有困难的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保持经常联系。
(二)创新载体。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三会一课”活动的有效途径和载体,在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上不断改进创新,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不断为“三会一课”注入新内容、新活力,保持“三会一课”原有的吸引力、感召力和约束力,防止“三会一课”枯燥乏味且流于形式。使“三会一课”制度在创新中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不断增强党员教育的感染力。
(三)强化督导。学院党委将指导和督促党支部制定相关配套工作制度,防止把“三会一课”等同于业务会议。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使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有效载体。学院党委将不定期调阅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把各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党支部书记述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
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交流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党内组织活基本形式之一。
1.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会议次数。党支部要提前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情况,听取意见,根据工作实际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定会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2.会议前若干天通知时间、地点、组织生活会内容,并在党务工作群发布预告。
3.支部党员都要认真准备,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党员,要提前写好书面党性分析材料,委托其他党员在会议上代为宣读。
4.支部党员佩戴党员徽章、到会签到。
5.组织生活会通常由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组长主持,首先宣布党员到会情况和会议着重要解决的问题。
6.交流发言时,全体党员按顺序依次发言。
7.支部党员轮流发言,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客观地指出自身和其他同志的优缺点,找到原因。
8.将会议上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建立清单,及时落实措施、整改到位。
9.做好相关记录,组织生活会情况要在专用记录本上规范记录,由专人负责,并妥善保管。做好影音资料存档工作。
10.会后将会议情况、对上级党组织的建议和意见等及时上报。将会议的内容精神传达到外出党员和请假党员。